社会保障卡是政府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加载金融功能,主要用于办理个人事务,
享受政府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电子身份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及金融服务等基本功能。
社会保障卡是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设有两个独立的账户,
一个是用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功能的社会保障账户,例如:刷卡看病、购药和查询社保信息等使用社保账户;
另一个银行账户,例如: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存取款用的是银行账户。
两个账户完全独立,互不关联,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发卡银行负责管理。
基本功能
社会保障卡具有政府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金融服务功能:
1.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功能应用
(1)身份凭证:作为持卡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
(2)信息查询: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卡的查询服务设施,查询本人的基础信息和就业、社保等业务应用信息;
(3)医疗费用结算:持卡人可以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办理就医购药和住院确认、费用结算等相关社会保障业务;
(4)社会保险费缴纳: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参保居民、农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银行代扣等;
(5)待遇领取:包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各项社会保险一次性待遇、医疗费用的报销返还以及面向个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等的领取;
(6)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后的费用支付(个人自费部分)。
2.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暂不支持贷记功能。
申请办理所需证件材料
1. 成年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2. 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办。申请人需携带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裁判文书、户口簿、护照、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账户所有人所在地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监护关系证明等;
3. 其他特殊人群:因严重老、弱、病、残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我行可通过预约上门服务等绿色通道,主动帮助参保人完成社保卡办理业务。
办理流程及制卡周期
1. 普通制卡网点:申请人携带社保卡办理所需证件材料到就近的我行网点提交社保卡新制卡(挂失补换卡)申请,受理经办网点在自受理参保人新制卡(挂失补换卡)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卡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经办受理网点办理社保卡领卡(换卡)和办理激活手续;
2. 即时制卡网点:申请人可携带社保卡办理所需证件材料到我行配备了即时制卡设备的网点办理社保卡即时制卡业务,即时制卡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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